金秋九月,学生开始陆续返校上学,期间各种同学聚会、聚餐活动以及开学后食堂的卫生情况的疏忽均易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面对此类安全隐患,我公司做出了一些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帮助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学校食堂由于存在用餐人数多、食物供应量大、食物制作场所大多设备简陋以及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缺乏等因素,因此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将有可能造成群体性人员伤害且社会影响严重。目前在我国每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中,学校食堂是最主要的食物中毒发生场所,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例如:2016年8月23日下午,陕西省榆林市某县第五幼儿园34名学生和老师食物中毒事件。
一、食物中毒的概念
食物中毒是指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做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二、食物中毒的基本特征
1.食物中毒的发生必然与近期进食某种食品有关,凡是未进食这种食品的人一般不发病,发病的病人只局限在使用了同一种中毒食品的人群中,当停止食用这种食品,发病也随之停止。
2.一般食物中毒潜伏期较短,发病突然,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在进食后十几分钟到几十分钟即可发病;细菌性食物中毒一般也在几小时至48小时内发病。
3.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也就是不会有食物中毒患者直接传染给健康人,发病曲线呈现突然上升又突然下降的趋势,一般没有传染病流行时的尾峰。
4.病人进食的是同一种中毒食品,病源相同,因此患者的临床症状也基本相同。
5.大多数细菌性食物中毒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要表现。
6.细菌性食物中毒以肠胃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长。有较明显的季节性特点,好发于秋夏季气温和湿度较高的季节。
三、食物中毒的原因
1.食品原料变质
2.食品没有烧熟煮透
3.食物报关不妥,放置时间过长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吃不洁的生食水产品和生冷拌菜
6.食品从业人员本身带菌
四、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
食物中毒发生有其突然性、偶然性,但是完全可以预防,主要措施是构筑“三道防线”、采用“三种管理”、强化“三层责任”。
三道防线 1.第一道防线:不购买、不使用、不存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半成品,以及加工用具、容器和设备(校园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集中供应)。 2.第二道防线:采取科学、严谨的加工方法,如加热、冷藏、辐照等消除或破坏潜在的食品安全危害,防止食品污染。 3.第三道防线: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提高其识别食品安全危害的技能和食品安全的责任感。 三种管理 1.食品原料的管理:如对供货商的诚信度、资格进行考查;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证、索证;防虫害,防鼠、防投毒。 2.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在加工流程按“原料入口-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合理布局的情况下,抓住生、熟分开;餐(饮)具、加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两个重点。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管理:如患有职业禁忌症(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人员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工作期间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不戴任何饰物、不得抽烟、吃零食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层责任 1.校方的责任:其职责一是制定校园食品安全、食物供应及营养政策;二是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三是组织协调、监督各个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营造和维护校园正常的公共卫生秩序。 2.校园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责任:其职责是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本部门食品安全检查、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改善食品生产加工的条件、实施奖励和追究责任。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其职责是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取得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的清洁或整洁和个人卫生;不购买、不使用、不生产、不出售有问题的食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预防与控制食物中毒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因而要加大食品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力度,增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根本上健全食物中毒的防控机制。 1.建立并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查、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监管模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严格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通过完善准入制度、提高市场门槛,从源头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3.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最终达到将那些缺少安全信用的企业驱逐出市场。 4.建立索票索证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追查到底。 5.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防止不安全的食品继续在市场上流通、销售,成为食品安全的隐患。 6.建立学校法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瞒报、谎报、缓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校外就餐注意事项
1.大型聚会等集体用餐,应尽量选择食品卫生信誉度良好的餐饮企业;
2.就餐时应关注供餐单位厨房、餐厅、餐具以及服务人员等的总体卫生状况;
3.点菜时避免生食水产品,如各种贝类、虾蟹类、冰鲜鱼类等;
4.就餐时切忌暴饮暴食,尽量少饮用冰冷的酒水,发现感官性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应停止食用,并及时向饭店反映;
5.用餐结束时,要向对方索要发票等相关就餐凭证,以防万一发生异常,可凭证投诉;
6.不要食用市面上不认识的野菜(菌类),且不要过量食用野菜(菌类);
7.用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发热等 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并保存好医院就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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