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创路168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B-303
邮 编:710065
电 话:086-29-88225705 |
|
|
|
|
|
|
|
校园安全事故分析与防范管控建议(第2期) |
| 根据校园安全风险管理顾问的职责要求,我们通过对五月份相关媒体报道的校园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归纳和研判出近期校园安全事故的态势,据此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学校提出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管控建议,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校园安全事故基本情况统计
1.中小学幼儿园部分(52起事故)

(数据来源:五月份国内相关媒体报道的校园安全事故)
2.高等院校部分(14起事故)

(数据来源:五月份国内相关媒体报道的校园安全事故)
从上述图表中看出
中小学幼儿园共52起事故,其中教师体罚事故为12起,排首位;意外伤害事故为7起,排第二;溺水与校园暴力、欺凌事故各为5起,排第三。上述52起事故中,有15起造成20名学生死亡,其中有5起溺水事故造成13名学生死亡,占到死亡学生数的65%,占比最高。
高等院校共14起事故,其中校园暴力、欺凌与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各为3起,排首位;运动伤害和意外伤害事故各为2起,排第二;其余事故各为1起。上述9起事故中,校园暴力、欺凌事故不仅在高等院校中时有发生,且在中小学中频频出现。
二、典型案例
溺水(中小学幼儿园):
溺水事故在五月份的统计中虽然仅有5起,但较四月份有所上升,且是造成学生死亡人数最多的案例,是学生死亡的第一杀手。
案例一:云南西畴4名小学生相约到河中游泳溺亡,最小仅8岁(云南网);
案例二:广西玉林北流市清水口镇6名小学生野外游泳溺水失联其中2人遗体被发现(中国青年网);
案例三:江西九江湖口县5名中学生下湖游泳溺亡,县委回应称正组织善后工作(江西日报)。
校园暴力、欺凌(高等院校和中小学):
校园暴力、欺凌事故在五月份统计中不仅高等院校发生3起,中小学也发生了5起,且占比较高,成为校园安全的又一大风险隐患。
案例一:重庆大学两名学生宿舍内被舍友砍伤,嫌疑人被抓(中青在线);
案例二:浙江磐安县一初二男生教室内遭多名同学扒裤子欺凌,县教育局介入调查(北青报);
案例三:据山东电视台报道,济南回民中学一高三女生被同班男同学打成休克(新浪微博)。
三、校园安全防范与管控建议
根据五月份中小学和高等院校校园安全事故的态势,我们针对占比较高的典型案例,特提出以下校园安全风险防范与管控建议:
(一)溺水的防范与管控: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在上述的三个案例中都涉及学生结伴外出游泳,且无半点防溺水安全意识,从而导致溺水身亡。
溺水俗称淹溺,人淹没于水中,呼吸道被水或泥草等异物堵塞称为湿溺(病死率70%~80%),或淹溺短时内发生会厌、喉、气管反射性痉挛性堵塞呼吸道称为干溺(病死率10 %~20%),不论湿溺或干溺均能导致窒息、通气障碍、严重缺氧、呼吸衰竭,甚至呼吸、心跳停止。一般容易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是: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溪边等场所。
夏季游泳注意事项:
1.饭后、饮酒不宜游泳;
2.有开放性伤口、皮肤病、眼疾不宜游泳;
3.感冒、生病、身体不适或虚弱不宜游泳;
4.雷雨的天候不宜游泳;
5.水温太低、太凉不宜游泳;
6.游泳时禁止与同伴过份的开玩笑;
7.不要随兴下水,特别是野外;
8.风浪太大、照明不佳不要游泳;
9.不明水域不要游泳、跳水;
10.水浅、人多不可跳水;
11.要在有救生员及合格场所游泳;
12.下水前先做暖身运动;
13.下水的装备要带全,一定要带泳镜;
14.水中切忌慌、乱,如遇抽筋,请保持冷静,改用仰漂;
15.平日有机会就组织学生参加心肺复苏术训练及水中自救训练,如遇人溺水,没有把握不应下水救人,可一面大声呼救一面利用竹竿、树枝、绳索或衣服等物施救。
防范建议:
1.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可通过主题演讲、安全主题周等活动推进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每个班级可以通过开班会、办板报、校园安全宣传册及老师宣讲等形式将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学生心理,强调学生要做到“七不”,即(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监护人)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6)不到江河、湖海、水塘、水库等危险水域边缘玩耍嬉戏;(7)不盲目下水施救。
2.组织溺水救助演练,教会师生应对突发溺水状况。学校可在夏季组织相关溺水救助演练,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学生、教师进行专业指导,教会师生在面对突发溺水状况下能采取适当安全救助措施,减轻溺水事故所带来的危害。
3.加强学校作息时间监管。学校要通过各种举措,严格学生在校的作息时间,特别要强调学生遵守上学及放学时间,不在外多逗留,不早退,除特定情况需向家长提前通知外,不提前放学。
4.加强学校与家长沟通,协调共管。学校要及时联络家长,使家庭教育能配合学校的在校教育,做好家庭、学校双向教育相结合,互通有无,教导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知识。放假前还应下发告家长通知书,将溺水事故危害及注意事项告知家长,请家长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
5.加强学校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宣传、警示工作。学校可以联络相关部门,就夏季学生溺水高发、易发地点做好警示、安全巡逻等必要的安全工作。
(二)校园暴力、欺凌的防范与管控: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暴力)。校园暴力分为单人实施暴力,少数人实施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防范建议:
1.加强教育。各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以防范“校园暴力、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1)通过校园广播、电视及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班(队、团)会及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向学生广传“校园暴力、欺凌”的概念及其危害;
(2)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等法律专业人士进校开展专题讲座,让学生达到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并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将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与品德、思想政治、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相结合,并做为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落实。
2.完善制度。制定并完善防范“校园暴力、欺凌”的相关制度,健全“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和夯实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3.加强预防。按照“预防在前,排查在先”的原则,加强“校园暴力、欺凌”治理的预防工作。
(1)人防建设:一是加强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在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楼、实训楼、教学楼、厕所等)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密切联系,对可能存在的欺凌和暴力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2)物防建设:学校为保安人员装备必要的执勤、防护、抓捕等安保器械。在学校的重点部位安装防护栏,设置提示牌,特别是照明设施等。
(3)技防建设:健全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能力。
(4)心防建设:一是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脑力、心理、思维、意识要到位;二是要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安全问题,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疏导工作,发现“校园暴力、欺凌”的苗头,及时跟进解决,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防止事态恶化。
4.及时处理。对已发生的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学校应及时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 总页数:1 第 1 页 |  |
| 上一篇:校园安全事故分析与防范管控建议(第3期) 下一篇:校园安全事故分析与防范管控建议(第1期)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