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指出,2012年,陕西保监局认真贯彻保监会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险市场实际,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主要抓了以下监管工作:
——全面实施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年活动,行业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按照“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年”活动的总体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监管部门指导、各级行业协会配合、各保险公司参与的工作机制,省协会带头向全行业发出改善服务倡议书,各公司积极响应,向社会做出改善服务的承诺。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组织开展寿险业标准化服务网点评定、首届保险业岗位技能大赛、全省保险业优秀服务标兵和优质服务窗口“双十佳”评选等活动,营造争创一流服务的行业氛围。制定机车险商业保险理赔单证标准、投保理赔提示公告及银行保险业务投保公告,明确机车险和银保业务服务标准。各公司以实际行动认真兑现服务承诺,加大资源投入,增加人力配备,完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邀请中央及省内主流媒体开展“保险服务三秦行”走基层宣传活动,开展为期2个月的电台公益广告宣传,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开设宣传专栏,全面报道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工作及成效,《人民日报》、《中国保险报》、《金融时报》、《陕西日报》等先后刊登近20篇专题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宣传效应。一年来,通过“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保险机构以服务赢得市场的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尤其是很多公司推出的创新服务举措得到消费者认可,取得很好的效果。
——综合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一是重点推进理赔难和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在治理车险理赔难方面,通过未决赔案清理、理赔指标监测、车险理赔服务现场测评、制定车险理赔服务评价办法、推进地市快速理赔中心建设等措施,治理取得积极成效,车险理赔平均结案周期由40.6天缩短到26.91天,结案率由50.31%提高到67.41%,现场理赔时效由58分钟缩短到21分钟。在治理销售误导方面,通过建立自查自纠常态化、责任追究制度化、巡查督办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强承保信息质量、客户回访结果远程稽核,部署公司统一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功能,发布“五不得”销售禁语,加大银保协同治理力度,寿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明显提高,销售行为的规范性不断增强,销售误导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二是推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制度建设。公开选聘15名社会监督员,形成6类14条监督建议,并认真落实答复。认真组织实施局长接待日和保险公司总经理接待日制度,积极做好12378保险消费者维权热线上线及日常运行工作。在保监局成立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指导省市两级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保险纠纷调解机构,在西安市试点建立了“仲调对接”机制。全年累计调解处理保险纠纷619件,调解成功率达91.6%,帮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近1400万元。三是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扎实开展信访投诉案件查办工作,建立投诉处理回访和督查制度,对保险机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和量化考核,提升投诉个案的办理效率及解决效果。加强信访数据监测,深入分析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及成因,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全年共收到书面信访件101件,网络投诉86件,接待群众来访83批次153人次,电话投诉850余次,转入信访办理流程762件,已办结653件,期限内结案率100%。这些工作的开展,赢得了广大保险消费者的肯定,去年共收到保险消费者送来的锦旗4面、感谢信3封,电话感谢100余次。
——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保险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一是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召开全省保险机构风险排查工作会议,全面、系统梳理行业存在的风险点,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并对部分公司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坚持对保险业的正面宣传。二是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个别保险分支机构案件的风险监测和处置指导。密切关注资金风险,开展寿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专项排查,对重点地区进行排查督导,下发规范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通知,促进保单质押业务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退保风险,要求公司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分红下行、给付集中、媒体炒作等内外部不利因素,确保辖区市场稳定。三是积极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在“8.26”包茂高速特大事故等重大保险突发事件的理赔工作中,保险业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做好理赔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四是强化保险业反洗钱和反保险欺诈监管措施。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签署反洗钱监管合作备忘录,并联合印发《陕西省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指引》;制定了《陕西省保险机构反洗钱开业验收工作标准》;依托稽核数据平台,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自主设计开发反洗钱报表数据校验程序,得到保监会认可并在全系统推广。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就建立保险业反欺诈中心达成合作共识,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合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工作,去年共移送涉嫌保险诈骗案件线索22件,涉案金额146.73万元。
——加强现场检查与制度建设,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2012年继续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一是按照保监会总体部署,结合陕西省保险市场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检查对象,积极开展了车险理赔、寿险销售误导、农业保险、电销渠道、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统计信息化、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专项检查。全年共派出现场检查组160个,检查人员478人次,对134家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处罚保险机构及保险代理机构37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2人次,其中对违法机构和责任人员罚款165万元,警告26人次,撤销任职资格6人次。二是努力构建规范市场秩序长效机制。针对保险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深入查找机制和制度根源,努力从制度上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各个专业围绕分支机构标准化、寿险电销业务、兼业代理机构监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新的制度,使保险监管制度建设有了较大的推进。三是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的辅助监管作用。按照“上下联动、统一标准”的原则,深入开展自律检查工作,省市两级协会先后派出237个检查组、近4000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了自律惩戒措施,促进了市场的自律规范。同时,继续深化协会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县级自律小组建设,在全省各地市成立了103家县级自律小组,县区覆盖率达70%,有力促进了县域保险市场的规范发展。
——在服务大局中拓宽业务领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全省保险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将保险业“促发展”与陕西经济“稳增长”有机结合,努力发挥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一是努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与省金融办、一行二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与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银监局、证监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搭建政府与保险业合作平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与省科技厅等部门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陕西被确定为全国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省份,并明确7个地市为首批试点地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陕西省贸易出口19亿美元,帮助企业追回账款及可能损失776.05万美元。安贷宝业务累计承保客户39.56万户,为农信社464.6亿元信贷资金提供了风险保障。二是进一步提高服务“三农”水平。与财政、农业等部门统筹中央和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实现了试点品种、承办主体和财政支持的“三扩大”,新增棉花、水稻、森林等6个试点险种。其中,地方特色苹果保险承保60万亩,森林保险承保2396.6万亩,水稻、小麦等农作物保险承保444.3万亩。三是积极推动行业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积极配合省医改办制定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推动大病保险工作全面启动。支持保险机构发展企业年金市场,承办大额补充保险等业务,规范业务发展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受托企业年金规模39.74亿元,覆盖29.27万人,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项目覆盖523万人。推进商业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落实方案,成立定点医院管理委员会,顺利开展定点医院评审。四是积极发挥保险业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快速理赔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榆林、延安、商洛快赔中心建设;协调西安市交警支队将西安快赔限额从2000元提升至5000元。快赔中心已被确定为西安市缓堵保畅43项措施之一,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西安缓堵保畅工作时给予特别肯定。同时,积极推进责任保险发展,参与全省校车安全管理、道路救助基金等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加强监管基础和机关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2012年,陕西保监局认真贯彻保监会党委“以加强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的战略思路,结合陕西实际,扎实抓好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为履行区域保险监管职责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一是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修订了《陕西保监局现场检查及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组织编纂现场检查工作手册,推进检查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开展监管重大课题研究。围绕理赔难、销售误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准入退出机制、营销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部署各处室深入开展专题研究。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积极落实开展监管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将监管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先进党支部考核指标体系,保监会将陕西保监局确定为保险文化建设联系点。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行政审批、信访投诉、纠纷调解等为抓手,建立起直接联系群众的“红旗窗口”,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三是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管干部把握宏观形势、科学决策、依法有效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和推动行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局内机关处室考评制度,细化先进处室考评指标。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出台《陕西保监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法》和2012年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监察。坚持执行廉政监管告知制度,共发出监督卡70份。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了12名新一届特邀廉政监督员,拓宽廉政监督渠道,完善廉政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组织各保险机构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治理商业贿赂相关内容列入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