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2012年5月29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校车管理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督查通报,要求各地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努力构建安全无忧交通环境。 通报指出,今年3月底4月初,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成六个督查组,深入各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开展校车管理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结果显示,各地对校车管理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承担主导责任,加快普及校车资源,严格日常运营监管,取得良好效果。但部分地市也存在校车资源亟需补充、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通报要求,全省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要针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校车驾驶员等特殊群体,扎实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应急处理演练,切实为学生及幼儿建造起安全无忧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