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案例分析案例中心
相关法规
风险管理
保险知识
  联系我们
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创路168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B-303
邮 编:710065
电 话:086-29-88225705
     
 
案例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疏漏

【案例】
       2010年7月31日,某民办幼儿园校车将孩子接到幼儿园后,将一名两岁半女童遗忘在校车副驾驶上,女童被困校车7小时后窒息死亡。

【分析】
       此案例属于学校应承担事故责任的第二种类型中的“由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疏漏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案例七——学校安全管理存在疏漏、管理混乱   下一篇:案例五——学校安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创路168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B-303  邮 编:710065  电 话:086-29-88220410
科技版权所有@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陕ICP备2022005050号-1
网站管理